各学院:
为加快推进我省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提升培训质量和效果,学校根据省农业厅文件精神,推荐师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原则和要求
(一)热爱三农工作。自愿承担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的教学、培训和跟踪服务。
(二)业务技术过硬。具有大专以上学历,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从事农业科研、技术推广和教学、农业经济管理专业工作3年以上;了解本专业国内外先进技术及产业发展动态。国家百千万人才、省学术技术带头人、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首席专家和岗位专家优选推荐。获农业部和省级农村乡土人才称号者,可直接推荐。
(三)组织纪律性强。能按时参加省有关部门和单位组织的研讨和师资培训工作。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自觉遵守培训纪律。
二、推荐专业
(一)公共类(涉农政策、法规、职业道德、农产品质量安全等)
(二)种植业(粮油作物、经济作物、设施农业等)
(三)养殖业(畜禽养殖、特种养殖、水产养殖等)
(四)农机维护与操作
(五)农产品加工与储藏
(六)农产品电子商务与营销
(七)乡村旅游
(八)林业及林下经济
(九)农田水利建设及管理
(十)其他涉农专业
三、师资库师资职责
(一)省级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师资库师资,可在全省新型职业农民培育中承担培训、指导和服务工作。
(二)承担河南省新型职业农民培育教学大纲、专用教材的起草、编写和审定工作。
(三)师资库优秀师资可向农业部推荐,列入国家级师资库。
四、推荐办法及程序
各单位统一采取个人网上申报与单位推荐相结合的方式。
(一)个人网上申报:登陆“中国新型职业农民网”(http://www.zhynm.cn/或http://www.nmpx.gov.cn/),点击网站右下方链接进入“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师资申报系统”→“个人用户登陆”(先注册再登录)→填写个人信息(注意:“所属地区”只选“河南省”)→保存→上报,结束网上申报程序。
(二)单位推荐:个人填写《河南省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师资库师资登记表》(见附件1),并将电子版发至科技合作管理办公室电子邮箱:hnndkjhz@126.com,不提交纸质版。
(三)公示:入选师资将在科技合作管理办公室网站进行公示。
五、时间要求
截止时间为8月12日。请各学院积极组织、按时完成个人申报工作。
联 系 人: 杜家方 联系电话:635796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