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我院推免生工作,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0〕年12号)、河南省教育考试院要求和《河南农业大学关于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遴选办法》(校政教〔2017〕23号)的要求,结合学院实际,现就有关事宜具体安排如下:
一、推荐原则
1、坚持推荐过程及工作程序的公开、公平、公正。
2、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在择优选拔的基础上,突出对考生创新精神、创新能力、专业能力的考查。
二、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
(一)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苏 楠 陈 振
副组长:李 晔 蔡 镔
成 员:赵亚芳 乔红波 郑 光 张 玥 郭 潇
(二)推免生遴选工作专家审核小组
组 长:陈 振
副组长:李 晔乔红波
成 员:董奋义张 慧 姬利娜 司海平 张建军 时 雷
三、推荐条件和名额
(一)推免生必须符合以下各项条件:
1、我院2024届本科毕业生。
2、具有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心理健康。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品行表现优良,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3、学习成绩优秀,德、智、体全面发展。前三学年所学课程考试成绩均在60分及其以上,学习成绩排名位于本专业的20%之前。
4、全国大学英语四级462分及其以上或全国大学英语六级425分及其以上。
5、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标准。
6、专业排名计算方法如下:
综合成绩=学习成绩(A)*0.85+奖励分(B)。其中,学习成绩(A)为1—3学年所修课程的综合成绩,学习成绩计算到第六学期末,即:A=平均学分绩点×10+50;奖励分(B)奖励分共计15分,包含学生参军入伍服兵役、参加志愿服务、到国际组织实习、科研成果、竞赛获奖等五项因素,分值在奖励分中的占比分别为2分、2分、2分、4.5分、4.5分(具体见附件)。
(二)各专业推荐名额
序号
| 专业
| 推荐名额
|
1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 9
|
2
| 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
| 8
|
3
| 管理科学
| 5
|
4
| 信息与计算科学
| 3
|
5
| 人工智能
| 3
|
合计
| 28
|
四、推荐程序
1、符合以上基本条件的学生采用自愿报名的方法提出申请,(登录教务系统(点击主控—推免生),奖励分材料原件须交到团委。
2、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专家审核小组对申请推免资格学生提交的科研创新成果、论文、竞赛获奖奖项及内容进行审核鉴定,排除抄袭、造假、冒名及有名无实等情况。对学生提交的多篇科研成果实行代表作评价,评价重点聚焦到创新质量和个人贡献。专家审核小组及每位成员都要给出明确审核鉴定意见并签字存档。通过审核鉴定或答辩的学生特殊学术专长,须在学院网站上予以公示。未通过审核鉴定或答辩的,不得纳入奖励分计算体系。
3、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根据申请人综合成绩排名,确定候选人,上报学校教务处。
五、申请材料
1、本科阶段成绩单1份。
2、国家英语四级或六级考试合格证书或成绩证明原件。
3、提供奖励分支撑材料原件如参军入伍服兵役退伍证、参加志愿服务证明、到国际组织实习证明、科研成果、竞赛获奖证书等。
备注:以上材料原件交到学院团委,报名截止时间以教务管理系统截止时间为准
5357cc拉斯维加斯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学院代章)
2023年9月20日
奖励分计算细则
序号
| 奖励项
| 计算依据
| 分值
| 备注
|
1
| 参军入伍服兵役
| 入伍通知书、退伍证书或服兵役证书原件
| 2
|
|
2
| 参加志愿服务
| 1、在校期间参加校外志愿者服务获得证书(含证明或者表扬信),按照国家级、省级、市级、县级分别加2分、1.5分、1.0分、0.5分;
2、参加校内志愿服务活动,获得校级、院级(校内职能部门)证书(含证明、表扬信)分别加1.0分、0.5分;
3、所提供佐证材料不累计,择最高项加分,最高2分。
| 2
|
|
3
| 国际组织实习
|
| 2
|
|
4
| 科研成果
| 仅限学生本科阶段在核心期刊上以独立作者或第一作者发表的与学业相关的科研论文。其中SCI,SSCI(中科院一区,二区)4.5分;SCI,SSCI(中科院三区,四区)3分;EI期刊,中文核心2分;科技核心1分,原则上只取一篇,最高4.5分。
| 4.5
| 学生与直系亲属或学历、职称、职务明显高于本人者合作的科研成果、竞赛奖项等仅作为参考,不纳入学生本人推免遴选综合评价成绩计算体系
|
5
| 竞赛获奖
| 作为主力成员参加与学业相关的国内权威科研竞赛(全国赛)并获得三等奖及以上奖励(国际赛事参照执行,但不得低于国内赛事相关要求),其中最高等级奖4.5分,向下依次为3分,2分,1分。团体赛根据团队人数和对应奖项计算,奖项有多项加分情况时,只取最高项,最高4.5分,国内权威科研竞赛包含:
A类竞赛:主要指竞赛项目主办方为多个国家级部委,如全国“互联网+”创新创业大赛、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计算机仿真竞赛等。
B类竞赛:主要指由教育部明确发文资助的竞赛,简称“教育部”。如教育部高教司举办的全国大学生工程训练中心综合能力竞赛、美术与设计大展、师范大学生教学技能竞赛等。
C类竞赛:主要指由高等教育学会或教育部高等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主办的竞赛,简称“教指委”,如全国软件专业人才设计与开发大赛、大学生英语竞赛等。
主力成员一般指前三名。其他赛事不计入。
| 4.5
|
合计
| 15
|
|